法制周報見習記者 廖悠悠 通訊員 陸三星 劉水兵
近日,臨湘一男子為輕松“致富”,撂下正規(guī)的出租車工作,竟干起了幫助他人逃避違法處罰的“望風人”,未曾想到杯酒“失身”,因酒駕而終了“望風”之路。
2020年7月26日晚,胥某良(男,53歲,臨湘市長安街道辦事處飛躍村劉家組村民,持C1證)駕駛湘F9***小型汽車沿G353國道自詹橋往桃林方向行駛,21時許,行駛至12公里路段(賀畈居委會東村組)時,一路興致盎然的胥某良怎么也未料到遇上在此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的臨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桃林中隊的民(輔)警檢查。在查驗其證件的過程中,車內(nèi)飄出一股濃烈的酒味,現(xiàn)場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其結(jié)果為70.9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在臨湘市公安局執(zhí)法辦案中心,胥某良在對自己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交通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的同時,還不忘炫耀自己從事的是一個輕松“吸金”的新職業(yè):當日午餐時,胥某良喝了二兩多白酒后在家休息,下午16時許,因其要去G353國道替人蹲點查看路上有無治超執(zhí)法人員,然后用桃林貨運車隊老板配發(fā)的專用對講機告知查看結(jié)果,每次可獲得300元的工資,有時一天可以賺到近千元,胥某良對這一“吸金”行當一直樂此不疲。他交代:貨運車隊的貨車基本上都超載,若是被聯(lián)合治超執(zhí)法隊查到將面臨嚴厲處罰。于是,胥某良利用自己對道路環(huán)境十分熟悉的優(yōu)勢,加上高額薪酬的吸引,他便放棄了出租車工作,一心一意給貨運車隊當起了日進斗金的“地下工作者”。
目前,公安機關對胥某良盯梢治超執(zhí)法人員獲利的不正當行為予以批評教育,責令即行終止;對其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公安交警依法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
責編:廖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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